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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202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搬场服务外包项目重新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73-2341GNSHFWGK0428)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搬场服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20万元,招标人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人民币120.00万元/3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搬场服务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搬场服务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出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投标人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祸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4)鼓励节能政策:投标人所投产品如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需提供证明材料。《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可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阅下载。
5)鼓励环保政策:投标人所投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最新期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需提供证明材料。《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可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阅下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竞争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竞争;
4)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12日09时30分到2023年04月1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转账,请务必发邮件说明。邮件主题包含: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邮件附件包含: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网上转账凭证。发送邮件至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6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6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搬场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编号:0773-2341GNSHFWGK0428
医院编号:CGHQ23007
预算金额:人民币120.00万元/3年;最高限价:人民币120.00万元/3年。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情况介绍、用途:
服务范围:医院范围内因医疗服务需要由科室通过OA申请提出的常规货物搬运服务(大型及精密医疗仪器或有特殊搬运要求的设备除外)。
服务期限(合同履约期限):协议服务期3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院方按季度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符合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要求,服务项目自动延续一年(服务合同每年续签)。服务地点(合同履约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665号(新华医院杨浦院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
[2007]119号)规定: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请联系后获取详细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相关文件等。
联系人:赵 琳
联系电话:185 1840 8518
邮 箱:zqsd85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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