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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报考类别,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怎么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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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研究生报考类别这个问题,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怎么填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报考研究生报考类别怎么填
  2. 研究生报考类别怎么填写
  3. 研究生报考类别该填什么阿
  4. 研究生考试中报考类别怎样区分
  5. 研究生报名里的报考类别是什么,是定向还是非定向

1、报考研究生报考类别怎么填如下:

2、研究生类别的填法:非定向,定向,委培即计划外,自筹即计划外。

3、报考类别只有两个,定向或者非定向,如果你是没有工作的二战考生或者应届生,就填非定向。如果你是在职的考生而且毕业后还要回到这个单位,就填定向。报考类别的区别主要就是在就业上体现,其次是培养方式和奖学金上有区别。

4、定向研究生就是定向培养研究生,简而言之就是在这攻读完硕士学位之后直接给你安排了工作单位,不需要自己再找工作,并且是有合约不能反悔的。

5、定向研究生在入学前就确定了工作单位,说白了就是要有工作,需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签署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一般回原单位工作。

6、非定向研究生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毕业时应服从国家就业指导,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进行安排或实行双向选择,可以参加当年的校招。也可以自己毕业后随便的去找工作,不会受合约的限制。

7、在奖学金上的区别主要是定向研究生一般在校就读期间不能享受奖学金、助学金等。非定向研究生在校期间能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学金和其他生活待遇。主要还是非定向的名额更多一些。

1、考研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定向、委培即计划外、自筹即计划外。考生按实际情况填写即可。定向指在录取时就确定将来的就业单位,并由考生与招生单位和定向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书,毕业后到合同规定的单位工作。非定向研究生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

2、考生没有确定毕业后的工作单位,国家负责培养费用,且户口和档案转入报考学校,可享受普通奖学金。毕业之后,考生也可以在国家就业政策的指导下进行本人与工作单位之间的双向就业,或者自主择业。

3、考生已经和单位签订了定向就业合同,国家负责培养费用,且户口和档案不转入报考学校。毕业之后,考生必须回到定向单位工作。

4、考生已有工作单位,并签订了委托培养协议,由委托单位负责缴纳费用,且户口和档案不转入报考学校。毕业之后,考生必须回到委托单位工作。

1、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4、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6、参考资料来源:研招网-如何区分“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报考类别?

7、参考资料来源:研招网-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1、硕士研究生考试的“报考类别”:

2、a、国家计划内非定向:一般指参加全国统考或免试推荐生,录取后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到我校,毕业后按国家有关政策就业。

3、b、国家计划内定向:一般指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来自国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考生,其在校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和工资等关系,其工资等由原单位发放,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入学前须签订定向协议。

4、c、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一般指工商管理全国联考的考生。其在校期间均不转人事档案及工资等关系,入学前须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并缴纳委托培养费用。

5、d、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一般指参加全国统考且符合录取条件但计划内不能录取者;参加工商管理联考的考生,该类考生只招委培生,不转人事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需签订委培协议并缴纳自筹经费费用。

6、1.非定向指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学金和其他生活待遇。毕业时应服从国家就业指导,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进行安排或实行双向选择。

7、2.定向培养研究生,是指在招生时即通过合同形式明确其毕业后工作单位的研究生,其学习期间的培养费用按规定标准由国家向培养单位提供。

8、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普通硕士教育以培养教学和科研人才为主,授予学位的类型主要是学术型学位。目前,我国学术型学位按招生学科门类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3大类。

9、13大类下面再分为110多个一级学科,110多个一级学科下面再细分为400多个二级学科,同时还有招生单位自行设立的很多二级学科。

10、普通硕士的招生考试主要是年初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简称“统考”),被录取后,获得研究生学籍。毕业时,若课程学习和论文答辩均符合学位条例的规定,可获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11、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定位,专业学位为具有职业背景的学位,培养特定职业高层次专门人才。专业硕士教育的学习方式比较灵活,大致可分为在职攻读和全日制学习两类。比较简单的区分办法是:招收在职人员、以业余时间学习为主的专业学位考试通常在每年的10月份进行。

12、名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简称“联考”;招收全日制学生的专业学位考试与每年年初举行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简称“统考”)一起举行。

13、我国在1988年提出设置专业硕士学位,1991在北京大学开始进行了工商管理硕士(MBA)的试点培养,2009年面向应届本科毕业生实行全日制专业硕士全国统考,增加19个专业学位,截止2016年,共有39个专业硕士学位。

14、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研究生考试

研究生报名的报考类别是需要填定向或者非定向。一般考研都需要写非定向,如果个人考研之前有单位,或者是单位推荐来考研,就需要写定向。

定向研究生又称定向培养研究生,指由国家按照计划招收,在招生时通过合同形式明确其毕业后工作单位的研究生,其学习期间的培养费用按规定标准由国家向培养单位提供。

非定向研究生是指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学金和其他生活待遇。毕业时应服从国家就业指导,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进行安排或实行双向选择。

1、由用人单位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

2、从参加全国统考的在职人员中选定。

3、从推荐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为硕士生的人员中选定。采取上述三种形式的定向生,招生工作由招生单位负责,按国家教委规定的标准进行初选,并提出录取名单,经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合同后,由招生单位发出录取通知书。

4、采取第一种形式的在职人员被录取为研究生后,其学习期间不转工作关系,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

5、采用第二、第三种形式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待遇与脱产研究生相同,即在学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生活补助费。定向生的用人单位还可向定向生提供部分生活补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定向研究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定向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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