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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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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关于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录取名单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一、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录取分数线2023

2023年北方工业大学的研究生考试尚未来时,按照2022年的分数看,其初试的录取分数线至少要达到160分。

北方工业大学建立了从本科生到硕士生、博士生,从全日制到成人高等教育、留学生教育的多层次、广覆盖的教育体系。建有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7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10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39个本科招生专业。

学校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3个、北京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个、北京高校(重点建设)一流专业2个,通过教育认证(评估)专业7个,4个专业通过ACBSP国际商科专业认证;获批国家一流课程、北京高校优质本科课程及教材课件(含重点)33门。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5650人,其中本科生12065人、研究生3425人、留学生333人、二学位160人,另有继续教育学生3600多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243人,其中专任教师968人,拥有双聘院士、长江、杰青、万人领军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15人,省部级高层次人才和教学名师81人。现有博士生导师32人,专任教师博士比例为65.2%,高级职称比例为56.7%。拥有市级学术创新团队、优秀教学团队6个、优秀本科育人团队3个。

以上内容参考:北方工业大学——学校简介

二、北方工业大学研招办电话

1、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为010-88803523。

2、北方工业大学前身是创办于1946年的国立北平高级工业职业学校。1985年更名为北方工业大学,1998年9月起以北京市管理为主。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文、经、管、法、艺七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工科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高等院校。

3、北方工业大学坚持内涵特色差异化发展,立足北京、服务京津冀、面向全国,重点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着力培养兴工报国、敢于创新创造、精于实践实干的卓越工程师等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努力建设协调发展、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4、学校占地452亩,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5650人,其中本科生12065人、研究生3425人、留学生333人、二学位160人,另有继续教育学生3600多人。

5、学校现有教职工1243人,其中专任教师968人,拥有市级学术创新团队、优秀教学团队6个、优秀本科育人团队3个。学校建立了从本科生到硕士生、博士生,从全日制到成人高等教育、留学生教育的多层次、广覆盖的教育体系。

三、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录取分数线

2023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录取分数线公布了,各专业分数线不同,部分专业如下:

1.专业型硕士中会计专业复试分数线197分;

2.专业型硕士中土木水利专业复试分数线273分;

3.专业型硕士中机械专业复试分数线273分;

4.专业型硕士中建筑学专业复试分数线273分;

5.专业型硕士中工商管理专业复试分数线167分;

6.专业型硕士中交通运输专业复试分数线273分。

四、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值得考吗

北方工业大学的研究生还是值得考的。因为读研属于学历教育,如果想报考就说明有此方面的意向,除非有了比较理想而且很难找到的工作岗位。读研的作用主要是解决入职的门槛问题,即使是为了学习也可以将来考博。

北方工业大学虽然在国内名气一般,但是在某些专业有着良好的口碑。综合而言是考研竞争不算大且又属于一所比较低调的良好性价比高校。因为北京工业大学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同211及985相提并论,所以报考人数比较少,每年考研的竞争力也不大,而且进入复试还相对比较容易的,学校的复试比例也是比较高,复试刷人的情况也少有发生。北方工业大学的部分专业都是可接受调剂的,因为有些冷门专业找不到人的情况,有些热门专业比较受到考生的追捧,所以对于这一点有考量的学生可以对学校的调剂情况进行调查,然后再去报考。2021年北方工业大学的本科就业率是97.64%,硕士就业率96.35%。

五、关于北方工业大学的法律研究生

应该说是不难考,但这个前提也必须是过国家线!过了国家线问题基本不大。

一、历史沿革(包括批准时间、招生时间、招生数量、生源情况)

北方工业大学经济法学硕士点 1998年批准设立,是我国工科院校设立经济法学硕士点并招收研究生较早的学校之一。 1999年招收第一届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至今已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八届,培养硕士研究生 125名。另外还招收同等学历学生名。

田晓云吴邲光王素娟王瑞赵贺春刘晓春胡立新徐岩

荣国权王斐民陈兴华董慧凝胡平韩红兴

四、硕士点的科研项目、成果、获奖情况;(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关于培养硕士研究生的规定和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结合本专业特点,经济法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为国家造就有理想,有社会主义觉悟,有健全体魄,具有系统的坚实的法学、经济法学的理论和知识,毕业后能独立从事经济法理论研究和教学,从事经济法实际工作的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方针,热爱祖国,具有较高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良好品德,并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服务;

2.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方法,具有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

3.系统地掌握法学、经济法学的基础理论知识,比较熟悉有关的部门经济法学知识,对自己研究方向的特定领域有较深的研究,在学期间应通过国家的律师资格考试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

4.应具备独立开展学术活动和学术研究的能力,毕业时应写出有较高水平、观点正确、资料翔实、逻辑性强、文笔通顺,且具有一定创见性的学位论文;

5.必须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备听、说、写、读的能力;能熟练地运用计算机,掌握并熟练使用数据库管理系统。

根据本学科的研究基础和当前法制建设的实际需要,目前拟设 3个研究方向: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其中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时间各为一年半。

第一学年:学习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并学习一至两门专业课,一至两门选修课;非法学专业毕业生,视情况补修两门专业课;

第二学年:重点学习专业课及相关选修课,并对自己选定的研究方向深入学习,确定学位论文选题,参加教学实践,提出开题报告,并写出论文大纲。

第三学年:安排社会调查,撰写论文,并进行答辩。

凡按本学科培养方案和学分的要求,修满课程和学分的,可提前申请硕士论文答辩。

1.导师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原则,在研究生入学后,从研究生的具体情况出发,制订出每个研究生的培养计划。

2.对研究生的培养,采取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相结合的方式,两者均为一年半,可交叉进行。

3.在整个培养过程中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在打好坚实基础理论的同时培养研究生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并具有一定的实践知识和能力。

4.在指导方式上,采取导师负责和学科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5.研究生的学习以导师指导下的自学为主,强调在学习中研究,在研究中学习,努力培养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6.加强硕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道德品质、文化素质的教育,要求研究生认真参加政治理论课和文化素质课的学习,积极参加公益劳动。

7.研究生都应自觉参加体育锻炼。

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一般每完成 16学时的学习量,可获得 1个学分。经济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最低课程学分要求为 27学分。其中要求学位课 12学分左右。

田晓云:女,硕士,教授。本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研究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私法学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1987年 7月至今在北方工业大学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现任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副主任,经济法学硕士点责任教授,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理事、北京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 2006年北京市中青年骨干教师。

讲授课程:国际经济法专题研究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私法

研究方向: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国际商法

学术成果:《国际经济法》(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4年)、《国际商法》(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5年)《加入 WTO与中国冶金工业》(冶金工业出版社 2003年)

在《法学杂志》、《河北法学》、《政法论坛》、等法学类核心期刊发表《国际私法中“直接适用的法”性质探讨》、《我国涉外民商事审判中实体私法条约的适用》、《我国仲裁的司法监督若干问题探讨》等论文,在《西南政法大学学报》、《甘肃政法学院学报》以及相关法学学术刊物上发表《意思自治原则确定合同准据法比较研究》、《“直接适用的法”与合同准据法的确定》、《试论 WTO反倾销协议的功能平衡》、《国际商法地位问题研究》等学术论文近 20篇。

主持完成“商法的定位与体系研究”( 2000年北京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主持或参与承担“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国际化经营中的国际惯例及国际法规范研究”等省部级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主持承担“国际条约在我国涉外民商事审判中的适用”等学校科研基金项目;主持或参与“加强实践环节,培养和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国际私法课程建设教学案例”等 5项教改课题,“加强实践环节,培养和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课题获北方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

在研项目:《我国区际司法协助中民商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研究》( 2006年北京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贸易救济制度的成就、贡献与不足专题研究》( 2006年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吴邲光:男,汉族, 1957年 4月出生,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北京人,中共党员。高中毕业后在河南省临颍县插队六年, 1984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 1994年研修北京大学刑法学硕士研究生课程。先后任教于郑州大学法学院、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从事刑法学教学和研究。现任法律系主任。

讲授课程:吴邲光教授系北方工业大学经济法研究生导师,曾任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刑法学会理事, 1997年获“北京市优秀教师”称号。执业律师(兼职),大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研究方向:刑法学、经济犯罪、公司犯罪。

学术成果:《共同犯罪理论及其运用》、《故意犯罪过程中的犯罪形态论》、《国家安全法教程》、《经济法律通论》、《金融诈骗识别与防范百答》、《防范保险业违法违规行为问答》、《防范证券业违法违规行为问答》、《防范银行业违法违规行为问答》、《新刑法金融犯罪百问》等刑法、经济犯罪理论专著和教材。

主要代表论文有:《论刑事诉讼中青少年保护的延伸》、《税收刑事立法比较与我国税收刑事立法的完善》、《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客观方面的认定》、《论著作权的刑法保护》、《商业秘密的刑法保护》、《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法律规制的探讨》等。近几年来,主持和参与了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安全局、中国人民银行监察局和北方工业大学多项科学研究课题。

王素娟女,民商法学教授。 1987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民法学硕士学位。现为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责任教授,从事民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

讲授课程:民法学知识产权法民商法学专题研究

曾先后承担过部委级科研课题:《有色大中型企业专利实施状况分析及其法律对策》;北京市教委科研项目《网络经济发展中的法律问题及法律调整》(2001年)以及《网络游戏的法律保护》(2004年)科研课题。目前在研项目为司法部科研课题《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及法律保护》、北京市法学会《网络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科研课题

近年围绕知识产权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发表论文数篇,其中《假冒商品行为的表现形式——假冒、逆假冒》、《对原产地名称立法保护问题的探讨》、《对我国已出现的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的法律分析》、《由人类基因图谱的公布引发的对隐私权问题的思考》、《论“黑客行为的法律性质和法律调整》、《网上拍卖法律问题初探》等论文发表于《法律适用》、《法商研究》、《法学杂志》、《河北法学》等法学类核心期刊;《人类遗产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网上链接的法律责任》《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主要区别及其法律调整》、《不使用、不依法使用注册商标对企业商标专用权效力影响》、《特殊标志的登记、使用和法律保护》登载于《人民法

院报》和《中国知识产权报》以及《电子知识产权》等重要刊物。在发表的论文中曾有多篇论文获奖:《论人类遗传资源国际合作研究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2004年获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年会“优秀知识产权成果奖”、《论假冒商品行为的认定假冒商品行为的认定标准》获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北京分会第六届学术年会优秀论文奖、《商标被他人抢注的成因及其法律对策》获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第八届年会优秀论文奖等。王瑞:男,副教授,法学博士,汉族, 1968年出生,原籍河北。 2003年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获博士学位。 2003年 7月至今在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

E-mail: ruiwang518@hotmail.com

讲授课程:民法学基础理论公司法专题知识产权与合同法商法学

研究方向:公司法证券法知识产权

学术成果:主持北京市优秀人才资助基金项目 1项,主持学校科研基金项目 2项。

在《河北法学》《法学杂志》等法学期刊发表《论商法的国际性特征》《隐私权的法律保护》《股份转让行为的法律分析》等论文 10篇。参编教材 3部。

赵贺春:男,教授,经济学硕士,汉族, 1983年 8月参加工作。现任北方工业大学会计研究所所长,北京市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平身委员会评审专家、中国会计学会理事。

主要研究方向:管理会计学:环境会计学。

承担的主要课程:成本会计学、管理会计学。

主要经历:无后就读于北方工业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分别获:工学士和经济学硕士学位。自 1983年 8月以来一直任教于北方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 1998、 2006年被评为“北京市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

科研情况:出版专著《环境会计专题研究》、《管理会计学》、《现金流量表及其编制方法》;

主编《成本会计》、《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学》、《新税制与会计处理》等教材和专业书籍十余部;在《财务与会计》、《财会通讯》、《冶金经济与管理》《北方工业大学学报》等刊物上发表“符合可持续性的会计新体系研究”、“环境会计对象探究”、“价值链会计管理体系研究”、“旅游饭店内部转移价格问题研究”、“企业内部激励与约束机制研究”等论文多篇;主持北京市教委人文社科项目——“环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问题研究”、“北京市区域环境成本层级管理体系的构建研究”以及“企业集团层级绩效评价系统”、“会计管理机制研究”、“区域环境成本管理系统”等多项横向研究课题。

刘晓春:女,教授, 1956年产生,汉族, 1975年参加工作。先后就读于北京经济学院(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会计助教进修班,学完会计学专业硕士课程,取得毕业证书。从 1982年起在北方工业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曾任北方工业大学会计学学科主任、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经济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现任北方工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院长。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执业企业法律顾问。曾被评为“北京市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北京市优秀教师”。

教授课程:财务管理学财务会计报表分析会计学

1.主编、参编《企业财务报告分析》(机械工业出版社)、《企业财务管理》(地质出版社)、《财务管理》(机械工业出版社)、《公司财务会计》(经济科学出版社)、《工业会计教程》(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基础会计学》(地质出版社)等教材。

2,主持、参与完成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与经营业绩评价研究”、“证券组合投资管理方法的研究与应用”、“环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问题研究”等北京市教委社科基金项目 4项;主持、参与“黄河铝业公司预算体系”等横项研究项目 2项;承担“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有关问题研究”等校科研基金项目 3项;先

后主持、参加教改研究项目 8,其中“证券与期货课程教学与实践”课题获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高等教育)二等奖、北方工业大学教学成果一等奖。

3.在“财务与会计”、“财会月刊”、“财会通讯”、“会计之友”、“北方工业大学学报”等期刊及会议上发表《(小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的比较》、《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在我国的实施》、《克服资本多数决适用中缺陷的法律对策》、《传统与现代审计风险模型比较》、《资产减值准则与现行资产减值制度的比较》、《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优化的探讨》、《关于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问题的探讨》、《我国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行为研究》、《国金融期货市场风险的法律控制》、等论文 20余篇,其中“我国』‘‘市公司现金分红行为研究”一文获中国发展与西部开发社科研究成果一等奖。胡立新:女,副教授经济学硕士, 1988年 7月开始从事高等学校会计学教学与研究工作。

主要研究方向:财务管理学;环境会计学。

承担的主要课程:会计学、财务会计学等。

荣国权:男,讲师, 1972年生,汉族,内蒙古人,中共党员。 1998年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律系,获经济法学硕士学位。 1998年 7月至今在北方工业大学从事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

E-mail: rongguoquan@ncut.edu.cn

主要研究方向:经济法基础理论、竞争法,

王斐民:王斐民,男,汉族, 1970年生,讲师,河南人,中共党员。 200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经济法学硕士学位。 200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经济法学专业法学博士学位,从 2005年 7月开始在北方工业大学工作,从事经济法教学与研究至今。

主要研究方向:竞争法公司法税法金融法知识产权法

教授课程:经济法学经济法基础理论金融法

主要代表著作有:《竞争法案例·学理精解》国家级十五规划教材《经济法》等

主要代表性论文有: 1.《浅析公益诉讼》,发表于 2002年 1月 18日《检察日报》理论版;

2.《我国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法律制度改革》,载《中州学刊》 2003年第 l期;

3.《论公司资本制度变革》,载《法学杂志》 2004年第 6期,为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 2005年第 2期全文转载;

4.《中国反垄断法调整范围的立法思考与建议》,载《法学杂志》 2005年第 1期,为《新华文摘》 2005年第 9期全文转载;

5.《论公司治理与公司控制人侵权责任的追究》,载《政法论丛》 2005年第 6期;

6.《论社会自治领域的竞争与合作》,载《经济法学家》,法律出版社 2005年。

主要科研项目有: 2003年 1— 6月,主持并独立完成国务院法制办课题《我国反

垄断法调整范围立法研究》; 2003年 6月一 2004年 11月参加史际春教授主持的

教育部课题《社会法暨经济法一般原理》的研究; 2006年 2月— 6月,参与张忠

军教授主持的国务院法制办课题《世界主要国家(地区)金融立法状况的比较研究》; 2006年 6月—至今,参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吴季松教授的课题《北京市循环经济立法体系的研究》。

董慧凝:女, 1977年出生,讲师, 2006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6年 7月起在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从事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

学术成果: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现代法学》《行政与法》等法学刊物发表《公司章程修改的法律限制》《略论日本循环经济立法对我国环境立法的启示》《国有商业银行转制中的法人治理结构问题》《试论建设工程优先权的立法基础与立法构想》《论商法中商业登记的效力》《新公司法鼓励和保障公司自治》《董事会决议侵害债权人利益应如何救济》《公司僵局的救济》《公司自治为公司提供了更人的发展空间》等学术论文。

胡平:女,讲师, 1969年出生,原籍黑龙江。 1995年 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或经济法学硕士学位。毕业后,在公司担任法律顾问,从事法律实务工作。 2006年 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教师。

主要研究方向: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

参编著作:《吉林老年人口研究》(中国社会科学“七五”计划重点项目);《资外外贸法律》;《经济法原理》;《行政法》;《中外财政制度比较研究》。

发表论文:《逾期贷款的成因及对策》;《精神损害赔偿适用的权利范围》;《资外并购的反垄断规制》;《论农村土地所有权的完善》等。

陈兴华:女,讲师,汉族, 1978年生,河南新乡人,中共党员, 2006年毕业于中国海洋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6年 7月起在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从事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

主要研究方向:能源法自然资源法

在《环境资源法论丛》第 4卷《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科学版)、《水资源税法律初探》, 2004年 4月(法律出版社)、《柳州师专学报》《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

科学版)《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中国教育报》(理论版)发表《 2003年度国内环境法学研究综述》《中国海洋资源的产权制度研究》《海洋世纪与中国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浅议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投资制度及其完善》《资源节约利用法律意识教育》《“春晓”事件的国际海洋法思考》等论文。

《环境权:环境法学的基础研究》(专著),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年 10月版,合

著。《环境资源法学》(教材),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年 9月版,合编。

《海洋资源的法律保护研究》(专著),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合著。

2004年至 2006年,参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

海洋发展战略研究”的研究工作;

2006年 3月至今,参与国家《能源法》立法工作,担任《能源法》起草组秘书处秘书;

韩红兴:男,讲师,中共党员,河南人, 2000年 9月至 2006年 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分别获法学硕士学位、法学博士学位。 20006年 7月起在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从事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

研究方向:诉讼法学司法制度证据学律师制度

参加项目:参加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司法部课题、英国大使馆文化处资助项

目、欧盟主任机动基金项目等多项国内外科研项目。

主要代表著作:《外国司法体制若干问题研究趴《模范刑事诉讼法典》《刑事诉讼法资料汇编》《公诉教程》等多部论著和教材。

发表论文:在《政治与法律》《人民司法》、《当代法学》、《中国律师》等法

学类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20余篇,其中多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

《以法官独立为核心,推动我国法官职业化建设》,获《人民司法》“春城杯”

朱苏人,男,汉族, 1954年 2月出生,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籍贯江苏东台,中共党员。 1982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 1985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0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博士学位,先后任职于中共中央统战部、深圳中深国际公司, 1994年 9月调深圳大学法律系任教, 1997年 5月调北方工业大学,从事法制史、法理学教学和研究。现为北方工业大学法理学硕士点负责人,中国经济法学会理事。

主要研究方向:法理学、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

2002年承担本校“中国法制史教改”科研项目,研究课程改革,提高教学效果等问题;

2000年从原有色冶金总公司申报“公司法理论研究及改革实践”,获得二等奖;

2003年承担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的风险及法律防范”。

1、《先秦法家“法治”思想研究》,发表于《传统中国法理探源》,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年第一版,第 232-330页;

2、《我国个人消费信贷的现状及规范发展的法律分析》,发表于《北方工业大学学报》, 2004年第四期, 33-36页。

刘泽军,男, 1966年出生,原籍河北。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现任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法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宪政、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法社会学。

1、研究生课程:宪政理论与实践、行政法学专题、法社会学

2、本科课程: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主持、参与承担北京市教委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2项,教育部委托项目 1项,学校科研基金项目 5项;曾在法学核心期刊等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近 30篇;主编、参编学术著作 3部。

王爱民,男, 1965年生,江苏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为法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1.研究生课程:立法学,比较法学

2.本科生课程:法律英语,行政法学

主持或参与北京市教委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北京市优秀资助项目三项,校科研项目两项,法学核心期刊等各类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二十多篇,编著作两部。

本人能查到的也就这么多了!具体可以参考以下链接。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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