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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西安邮电大学电子工程学院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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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西安邮电大学电子工程学院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2022年西安邮电大学电子工程学院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1〕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2〕4号)等文件及陕西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我院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确保安全性、科学性、公平性的基础上,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强化责任,确保应考尽考,确保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复试分数线

  参加西安邮电大学“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的考生,按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学科(领域)代码

学科(领域)名称

复试时间

080300

光学工程

2022327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2022327

085400

电子信息

202241

  (二)复试内容及流程

  复试满分300分,每位考生网络远程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第一阶段:专业基础知识考核(满分150分)。招生简章中的复试科目及其内容按考生选报科目,将在网络面试环节进行考查。

  第二阶段:综合素质测试(满分150分)。包括外国能力测试、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等内容的考查。

  (三)复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专业基础知识考核项成绩+综合素质测试项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即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复试前准备

  (一)资格审查材料

  1.西安邮电大学《2022年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扫描件(承诺人手写签字)。

  2.应届考生提交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每学期均注册)、准考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的扫描件。

  3.往届考生提交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的扫描件。

  4.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的《西安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原件的扫描件(签名处手写签字)。

  5.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的扫描件,须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院公章(至少包含前五学期课程成绩)。

  6.科研及学科竞赛成果等体现综合素质的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7.个人简历PDF版(需包含本人近期证件照)。

  上述材料提交方式及时间将通过短信、QQ群等方式发送,请按照规定时间上传到指定邮箱,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二)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及要求

  电子工程学院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使用腾讯会议,考生需按照要求提前做好软硬件环境准备,以保证复试顺利完成。如考生未进行测试,导致复试时出现网络设备问题,由考生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1.良好的网络环境。应确保网络信号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应具有有线宽带、WiFi、4G/5G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条件;当一种方式若出现问题可及时切换另一种连接继续开展复试。

  2.可以支撑“双机位”运行的硬件设备。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以及可进行通话的麦克风、音响、支架等设备,电脑(Windows系统)、手机均可。第一机位为主机位(最好为笔记本电脑),面向考生,用于远程网络复试考核。原则上,放置主机位的桌子应紧贴墙面;第二机位为副机位(监考机位),放于考生后侧,用于远程网络复试观测考核环境。务必提前为设备充电。

  3.独立、无干扰的复试场所。安静,光线充足,复试期间严禁他人出入,同时应避免被移动设备通话、音视频通话邀请、外放音乐、闹钟等打扰。

  4.按学院要求提前下载并安装调试复试平台软件。

  5.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复试桌面可放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

  五、考风考纪要求

  1.所有考生须签订《2022年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按时提交复试相关材料,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和复试过程全程恪守诚信,并积极配合参加网上模拟演练。

  2.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应再次检查复试设备、网络,确保正常畅通,关闭任何有可能影响复试全过程的应用程序。保持手机通话畅通。如报考时填报的手机号码已更换,应提前向报考学院报备。

  3.考生应按照报考学院通知的复试时间准时参加远程在线复试的备考,无特殊原因未按照考务人员通知时间到场备考的,经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提醒后,仍然未进场的或复试过程中未经考务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4.考生复试过程中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应着装整齐,坐姿端正,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视线不能离开屏幕,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复试全过程不得使用耳机。

  5.复试过程中若发生考生方断网情况,复试小组工作人员将在第一时间电话联络考生,继续复试问答,请在电话铃响第一时间接听,如超过1分钟未接听,按自动放弃本次复试处理。

  6.考生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

  7.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考试的相关规定,复试环节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他人及网络传播复试题目及照片、音视频等复试信息,违者按国家关于教育考试的相关法规严肃处理。

  8.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其他说明

  1.我校及电子工程学院通过研究生院官网或学院官网、QQ群/微信群、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考生应密切关注研究生院和学院相关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便于考生与招生单位交流与沟通而建立的复试考生QQ群/微信群,请复试考生及时入群。入群后要服从管理,严禁利用QQ、微信等网络平台交流、发送、传播任何与复试内容有关信息,违反规定者将被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并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3.对于因条件限制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请于3月26日前将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dianyuanyanzhao@163.com,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为考生提供保障。逾期未收到申请将视为具备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条件。

  七、咨询与申诉

  1.信息发布

  请考生留意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院及电子工程学院的官网通知。

  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r.xupt.edu.cn;

  电子工程学院主页:http://dianxin.xupt.edu.cn。

  2.申诉

  申请人对硕士生招生复试环节有异议的,向学院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申诉,学院将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3.联系方式

  电子工程学院联系电话:029-88166731(乔老师);

  校研招办联系电话:029-88166179;电子邮箱:yzb@xupt.edu.cn;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长安街666号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7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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