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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音乐学院研究生(西安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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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音乐学院研究生,西安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2022

2016-2017学年度,西安音乐学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积极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着力提高教育透明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7〕4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2017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及公开工作的通知》(陕教秘办〔2017〕9号)要求,依照西安音乐学院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西安音乐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2017年期间,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西安音乐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各项要求,遵守《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的规定,围绕学校改革与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制度落实,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强化监督检查,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社会公众及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学校主动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常态,紧抓“一带一路”发展机遇,凝心聚力、统筹兼顾、重点突破、务求实效,认真落实有关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丰富信息公开方式,深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为推动学校依法治校、民主管理,促进学校事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渠道

学校坚持主动公开机制,构建网络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利用包括广播、校报、校园网、微信、公告栏、宣传材料等形式公开校务,尤其重视校园网络信息化建设,定期完善学校主页、建立信息公开专题网。目前,西安音乐学院所有机关部、处、院(系)都已经建立了自己的二级网站,实行学校统一管理、分权负责的维护与管理体制,由各责任部门维护本单位相应模块,对内容进行保密审查和历史信息清理工作。目前已实施教学管理平台、琴房管理平台、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平台、特色数据库、研究生信息查询平台等子系统,在做好信息公开的同时也为师生办理日常事务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同时,学校还注重利用社会媒体、信息发布、咨询活动等向社会公开信息,形成了校内校外相结合,接受各方监督的信息公开网络平台。

(二)基本信息公开

1、学校概况。包括学校简介、学校领导、院系设置、人才培养、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组织机构等基本信息。

2、基本办学情况。包括师资、本科教学、研究生教学、教学成果、艺术实践、本科招生、研究生招生、学生就业等信息。

3、社会关注、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包括财务预算、财务决算、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学科建设、奖助学金、规章制度等学生工作信息;工会工作、干部工作、人事工作、纪检监察等工作信息;基本建设及招投标、仪器设备采购及招投标、招标公示等信息,以及后勤保卫等校园服务信息。

(三)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

1.招生考试信息公开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涉及西安音乐学院招生考试信息(7)—(14)共8项,除其中“(8)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西安音乐学院不及涉外,其他七项近几年来均以《招生简章》《招生章程》等形式及时在西安音乐学院校园网或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布,以便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2.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

西安音乐学院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按要求通过学校信息公开专题网站“财务预决算公开网”一栏集中公开相关信息。

(1)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及学校财务、资产管理制度通过“财务预决算公开网”的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栏目向社会公开;有关日常财务工作信息及财务工作流程常年在财务处主页和公告栏上向师生公开。

(2)学校每年度的财务预决算经财政部门批复后,按照省教育厅具体要求在学校信息公开专题网站的“财务预决算公开网”主动向社会公开。

年度部门预算通过“财务预决算公开网”的年度部门预算栏目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预算编制说明、收支预算表(包括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专项业务经费预算支出表、政府采购预算表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年度部门决算通过“财务预决算公开网”的年度部门决算栏目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和收支决算表(包括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通过学校信息公开专题网站的“财务预决算公开网”的教育收费标准栏目向社会公开。

(4)仪器设备、图书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事项目前在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开,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事项目前未申报,拟公开。

3.人事师资信息公开

通过学校官网专题网站“教师招聘”一栏集中公开有关招聘信息。人事处网站设置“岗位设置”栏目,将《西安音乐学院岗位设置方案》《关于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组织机构的通知》《西安音乐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西安音乐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修订稿)》向社会公开。

人事处还汇编形成《西安音乐学院教职工请销假管理办法》《西安音乐学院人事代理工作暂行办法》《新医疗保险制度讲解》《西安音乐学院离休人员医疗保障实施细则》等与教职工权利和利益密切相关规章制度,并公布在人事处网站“制度建设”“劳资福利”等模块,以便教职工浏览。

4.教学质量信息公开

(1)分工明确。由处长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副处长负责审核信息内容,质量监督科长负责信息发布。

(2)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对于公开信息的遴选和变动形成长效机制。保证公开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注意收集公开信息的反馈建议及意见,以信息公开的正向效果调整本部门来年工作,用作开展教学研究的风向标。发布信息的同时,利用教务QQ工作群方式对信息公开进度进行通知和宣传,以办公室面谈、电话或处长书记信箱来收集反馈意见。

(3)开辟信息公开渠道专栏

教务处网站建设,开设“质量监控”、“教学研究”及“制度建设”专栏,通过网站发布我处的公开信息。

5.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

(1)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

明确责任分工,由部(处)长主抓信息公开工作,专人负责协调信息公开内容与管理。建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和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明确了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的具体要求。目前仍在进一步建立健全重要信息发布审批机制和虚假或不完善信息澄清机制。

(2)完善建立信息公开工作交流机制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准则,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专门召开部门全体人员工作会议,交流研讨信息公开工作,并主动与学校其他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学习交流。

(3)丰富公开方式,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不断完善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网站建设,开设“信息公开”专栏,通过网站发布西安音乐学院的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的内容以及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与方法。同时利用QQ群、电话、学工部电子邮箱(xyxueshengchu@126.com)等形式对信息公开服务进行咨询。

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省有关高校学生工作的有关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近年来学校制定和发布的有关学生工作各类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学生工作先进个人和集体的推荐评选、学生奖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办法个结果。

6.学位、学科信息公开

通过学校信息公开专题网站“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中“学位、学科信息”一栏集中公开有关信息。另外,在研究生部网站设置“学籍管理学位”栏目,将《西安音乐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条例》向社会公开。研究生部汇编形成《西安音乐学院研究生手册》,把《西安音乐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西安音乐学院违纪处分规定》《西安音乐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条例》等与学生权利与利益密切相关的学生学籍和成绩、毕业及授位、奖励及处分等有关规章制度,印发给在校的每一位研究科生,保障学生知情权。

7.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

通过学校信息公开专题网站“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中“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一栏集中公开有关信息。多年以来,西安音乐学院为实现与世界著名高校的教学、研究及其它学术和文化活动领域的交换,西安音乐学院积极与世界高校建立校际合作。在西安音乐学院与丹麦皇家音乐学院签订的合作备忘录中,就教师互换、共同参与研究活动、共同举办演出活动、共同举办会议或其它学术会议、互换学术材料及信息、交换学生等方面做了协商。西安音乐学院人员在出国前,需在学校信息网上传《出国人员公示表》,并在出国人员归国后,上交《执行情况公示表》。在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方面,西安音乐学院制定了《西安音乐学院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办法》。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6—2017学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涉及国家秘密、涉及商业秘密和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学校不予公开。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充分认识到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推动作用,并通过多种途径调动本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积极性,参与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其建议及时改进工作方法,深化信息公开工作的内涵。2016-2017学年,学校重要、重大、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信息通过网络及时公开,师生反映良好。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平稳进展,但依然存在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的渠道方式需要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有待细化和深化、公开服务机制和流程有待于优化等问题。

(一)加强宣传,提升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继续贯彻《条例》《办法》相关要求,联系学校发展实际,将信息公开制度与现代大学治理结合起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宣传,提升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高度,大力营造建设信息公开制度的良好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与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制度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注重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二)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创新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信息发布平台,为校内广大师生、广大校友以及社会公众做好信息服务。在加强信息公开专栏、校园网主页、西音新闻网等媒介的同时,不断加强“两微一端”新媒体建设,将其作为学校发布校园公开信息的主要载体,重点建设好、完善好,实现公开内容丰富,操作使用便捷,信息发布及时准确等目标;利用好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宣传载体,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取校内信息以及校内外突发事件信息;加强学校宣传栏、橱窗以及展板等载体的作用,创新内容和形式,畅通广大师生、家长、社会公众和其他组织获取学校信息的渠道。

(三)完善领导机制和动作机构,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深入开展。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细化工作流程,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监督保障机制建设,加强对主动公开信息指导,丰富公开形式和渠道,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既做到阳光发布、充分公开,又做到严守界限、保密安全,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四)深化内容,提高服务社会公众、师生水平。紧密结合社会公众和师生对信息公开的需求,整合校内资源,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和信息公开目录,细化公开信息分类,深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学校信息公开服务社会、服务师生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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